【 綠光北海岸-燈火漁業在台灣】


馬祖海域罩綠光引發熱議,甚至被喻為海洋極光,對於形成海域光害,台灣要求中國進行處理。

但是海面罩綠光,其實不是馬祖獨有,在台灣北海岸夜間也是綠光海面,形成台灣版的極光海洋。

為什麼海面罩綠光?其實這是一種燈火漁法,自古就會使用。


在北海岸保留的磺火漁法,就是傳統的燈火漁法,利用魚類的向光性,誘魚聚集,再一次捕獲。所以每到漁季,就會看見磺火船,點著磺火聚魚,再驚擾魚兒躍出海面,乘勢以網補撈。

2013年磺火漁法影片

台灣西岸沿海都有燈火漁業,夜間以燈光誘魚捕撈,燈光分成空中燈與水中燈。空中燈以白光為主,作為「集魚」的補助燈具,水中燈則是發散不同光波,作為「誘魚」的捕捉燈具。

根據相關研究,水中燈的波長,發出藍光適合誘捕頭足類,發出綠光適合誘捕魚類。北部漁船使用的棒受漁法,就是依照捕獲魚種,發出不同光芒,每年四到十月捕捉小卷、花枝、魷魚,就會發出藍光,看見綠光多半是誘捕魚類。

棒受漁法在海面以光線誘魚,船隻會保持一定距離,避免光線干擾,魚類混淆方向,到時誰都抓不到。

燈火漁法是受到規範的合法漁業,漁船必須取得燈火船證照,並且加入產銷班進行協調捕魚。

所以海面上出現水下燈的綠光不是問題,真正問題是空中燈的白光。

因為現今漁船希望捕獲量大,就不斷投資增加空中燈具,希望發出強光,快速集魚。

一般漁船是裝20組燈具,40顆高光燈泡,亮度約1000W,但是到現今裝置上40、50組已是一般,亮度高達4、5000W,照亮整個海域。

高強光集魚燈的問題,一個是紫外線的傷害,長期下來對於船員的視力、皮膚都會造成影響,甚至引起細胞病變。

另一個就是高強光對於小魚、小蝦的視覺,造成嚴重傷害,在南部海域,就有高光的燈火漁船,越界到鄰近海域作業,因為高光造成小魚蝦傷害,影響捕蝦皮、吻仔魚船的作業,長期引發海上衝突。

政府對於燈火漁業不是沒有規範,從燈光亮度、照射角度,以及作業距離、漁場範圍都有準則,但是一出海誰理誰,政府也沒有足夠能力管制取締。

燈火漁業的問題,在台灣也困擾許久,真正問題不是誘魚的綠光,而是集魚的白光,照到海面如白晝,才是生態環境之害。

關心馬祖綠光罩頂,也該關注台灣燈火漁業的問題,透過管制規範,建立一個優質的漁業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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