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出火純景觀_園區非公園】


恆春出火地質公園開幕,引發各方議論,從納入管理到水泥圍火,甚至噴出外地不知在地苦的論述,全都紛紛出籠,熱力不小於出火的微焰。


談出火,可以從三個角度思考。

第一非歷史,談恆春出火,總是搬出恆春古籍,「出火山,在縣城東五里,三台山之左。…」

但是出火現址,離城東不到五里,出城門越過馬路就是,甚至考據是80年代中油探勘油氣的場址,所以出火地質公園,並不具歷史性,甚至算是人為產物。

第二非地質,其實掛牌恆春出火地質公園,有些魚目混珠,國內對地質公園定義相當嚴謹,目前僅有14座公告或預立的地質公園,不是隨便自封即可。

對於自然地景形成的地質公園,依照「陸域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」,需要具有地質特殊性,甚至必須能長期保存,以及永續發展。

出火雖然不是歷史的城東出火處,但是確實顯露恆春有著地下天然氣的地質,但是可惜是地景早已喪失。

在很早很早的過去,第一次到出火,周遭地區亂石林立,前往出火是要翻越亂石地形,找尋不斷變動的出火源頭,當時還誤傳為青磷鬼火。

但是隨著觀光熱潮,亂石地不好走,常常傳出摔傷事件,後來舖砂碾壓,建立木棧道,形成後來地面平坦,壓實地下縫隙,留下幾處出火石堆的樣貌。

再後來移交管轄,為了管制爆米花、烤香腸,以及突兀的宗教儀式,就圍起圓形鐵鍊,增派人員巡查,但是一到晚上就熱鬧非凡,還有人舉辦煙火派對,大概就是一般遊客的出火印象。

其實最早亂石嶙峋,火焰飄移的地景,早已消失殆盡,已成為符合觀光需求的地點,早已經背離日本對於地景,嚴格講求元風景的要求,就是要賣風景,就要有本事保留千年百年的原始樣貌。

出火不是元風景,更未通過地質公園的審查,如果改稱地景公園,但是國內並無地景公園的法定名稱,大概符合就是一般的景觀公園,歸屬一般公園位階的管理。

第三非公園,出火地質公園的成立,說白就是以地質為名,實質是政府興建、委外經營的OT案,出火是主題,重要是商業營運。

更重要,未來一旦收取門票,遊客需要購票入園,其實已經不是一般觀念中,像社頂公園般自由免費進出的公園,算是OT的商業園區,較像收門票的墾丁自然森林遊樂區,改名出火景觀遊樂區更適當。

所以,爭辯出火景觀改變,已經沒有意義,首先不具歷史性,其次地景早就走鐘,不具地質價值。如果不是減法工程,嚐試恢復自然原貌,最後就是興建假地質真景觀的委外園區,在推出各類活動,收取門票利潤,重點在能不能為恆春觀光帶來轉機。

最後,公園開發區域砍伐的樹木,2008年照片為證,不全是銀合歡,其實已成次生林。但是必須坦白說,出火過去屬於軍方訓練場域,這些地景、樹木,都可能在一場演習中,碾壓砲轟消失,成立公園也算把土地,永久從砲火中搶救出來。

對於出火地質公園成立,最大想法是甚麼?坦白說,圈圈內的微火,沒有太多再去的吸引力,但是很擔心,恆春有很多免費戶外表演,千萬不要都收進園區,變成買門票才能觀看,那就更不想去恆春。

出火不是地質公園_要求別太高_一個地景玩完_就當改建有門票的景觀園區_馬年出旺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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