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柯文哲農地下挖出營建土方,引發高度關注!
農地依法不得填埋含有砂、石、磚、瓦、水泥土塊的營建廢棄土方。
接下來就是脫罪重點,以及影響光電利益….

但是法律開有後門,一旦以農地改良為名,來源是合格土資場,並且向所屬縣市申請填土獲准,就能合法填埋。

另一個是依「農業設施申請審查辦法」或「農地興建農舍辦法」,以整地為名,也能合法填埋。
原本這些改良、整地的回填物,都該經過篩選、細化等處理,以及檢驗合格後,才可回填,在國外確實也有使用營建回收土方。

但是在國內,不法業者以此為偏門,大量填埋不合法的營建剩餘土方,在中南部許多農地,甚至光電場,都是埋著大量磚瓦混凝土方。

不法業者以合法申請,盜埋非法土方,或是直接欺騙農民,盜埋非法土方,一般沒抓到,或是一定不會去抓到,大概就沒事,還能獲得暴利。
但是如果抓到,那就是爭辯回填土方中,沒有污染物,不屬於環保單位以較嚴重,可能抓去關的廢清法處理,而是以違反區域計畫法行政開罰。

一般罰款數千到數萬,甚至要求挖除清理,填埋業者早已落跑走人,留下農民地主,慢慢和法律周旋。
所以柯文哲的農地掩埋,究竟是農地改良或是整地填土,都還有法律偏門可鑽。甚至鑽不過,就證明填埋物無汙染,一般都是罰錢了事,特別是在有關係的縣市,裁罰大概也不痛不癢。
所以,建議嚴懲柯文哲農地掩埋案件,斷絕合法填埋後門,讓全國農地回填合格土壤,都不該有例外,保護農地環境,建立統一的標準。

其實柯文哲的農地,可以填埋爐渣、底渣,混以水泥固化,形成「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」,就可以合法填埋,中南部很多農地都這樣作,讓柯媽媽知道,這樣作合法又可以賺更多。

狂打柯文哲農地填埋的蝴蝶效應,就是重創光電利益,因為柯文哲埋地作停車場,卻有業者埋地作光電場,一場數十公頃或數百公頃,多數填埋營建廢土或爐渣所成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作地基,共生利益相當龐大複雜。
一旦全面禁止營建回收土方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,填埋到光電場,全數只能回填合格農土,根本沒有來源,或是花費鉅資,同時將會嚴重打擊掩埋利益與光電利益,讓很多業者、金主不高興。
嚴懲柯文哲的農地,如果能建立全國統一農地填埋規範,也算無上功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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