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大最可惡的棄犬行為(2008)


十大最可惡的棄犬行為



一、育種場中繁殖過多的種犬,以及生產過剩的幼犬,或經營不善倒閉,將狗兒丟棄。

二、買狗視為身份象徵,跟著流行棄犬換狗,從拉不拉多到紅貴賓,從未發生真感情。

三、情侶將狗當禮物,不管對方有沒能力飼養,先送再說,一旦分手,丟狗出氣。

四、買狗當寂寞玩具,等到結婚有了伴侶,搬家、生小孩、婆娘家不養,棄犬毫無愧意。

五、養狗一時衝動,從不問清狗性
,吃多、長大、會叫、愛玩,招架不住馬上丟狗。

六、把狗當成鐵金剛,耐玩耐操從不生病,等到發現狗會老、狗會病,無法接受、不去醫治,丟狗解決問題。

七、工作不穩定、搬家成慣性,養狗變成天涯流浪,只到房東不給養、口袋沒錢養,掉著淚和狗說掰掰。

八、愛心過度,有狗就養,等到一房狗吵翻天,開始愛心減半,丟狗降壓。

九、養狗當放生,白天放、晚上收,母狗不結紮、發情不管制,等到懷孕生小狗,趁著夜色整窩丟。

十、沒丟狗,但是割聲帶、剪耳朵、剁尾巴,燙毛染髮,塑形美姿樣樣不缺,活活一條狗,惡整到不像狗,沒丟狗身,已掉狗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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