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許是要求完美,也許是易於遺忘,或者是功利的年代不容有所閒置。
於是,對於廢墟,再重新發現之後,大概就是拆除。
台灣有很多廢墟,或者可以說世界各地都有很多廢墟,那是一種人類活動的遺址。幸運的是,它沒有夷為平地的消失,而是在時光中以一種隱閉的姿態,存活下來。
廢墟,基本上是殘缺不全,甚至有所危險,它無法以美觀的美學視之,但是奇妙的是,它鎖住歷史,在奇妙的演化中,以斑剝的殘牆或鮮律的青苔,顯示一種時光的厚度。
於是,探訪廢墟,像是一種探險,永遠不清楚的通路,以及無法確定的發現,或是難以複製的頹廢藝術。
對於一座已開發的城市,或是進步中的鄉村,一處工廠遺址,或是一棟凋零老屋,如同空間中的黑洞,吸納過去的時光,以一種凝固暫停的姿態,引發人們的懷想,或是吸引人門的目光,那是一種人類對於過去的追索與認識。
問題是,對於廢墟,一旦具有歷史意義,或是編定為保存古蹟,於是可利用、易親近的再造工程,開始進行。
縱使修舊復舊的工程思維,成為一種文化指導,但是一旦完成整修的廢墟,立刻喪失時光的遺痕,它不再通往過去,而是指向未來。更遑論那些修壞的、修垮的,仿如新建,它和曾存的廢墟,除了延續相同的名字,生命早已不同。
喜歡廢墟,因為它的色澤,因為它的凋零,或是因為它雖然看似死亡,卻以一種蒼老的呼吸,活在人間。它會不斷崩毀凋零,或是在眾多塗鴉與佔據之間,又多一些新的壽命。
對於廢墟的美,這本《人在廢墟》的書籍,是一本很好的觀念推介,它以古羅馬帝國的眾多遺址,說明人類有數百年就和遺址共存,沒有進一步破壞,沒有大規模整修,遺址就是以一種時光停止的姿態,活在人類世紀之中,它成為畫家筆下的聖境,或是人們回顧歷史的入口,沒那麼多功利性,就只是以一種深遠卻又單純的面貌,恆久存在。
飛碟屋開拆,無論有著私產問題,或是土地開發的利益,不能留很可惜,總是歷史不長,但是也引發人們對於廢墟的關心。不過相對於翻修重建,拆除反倒是好事,那種牆不垮、窗不破,失去歷史色澤的飛碟屋,可能就沒那麼吸引人。
在台灣,廢墟實際已經不多,官方的工業遺址,民間的古老建築,在自然崩落瓦解,以及人工拆除或重建之間,廢墟在縫隙裡喘息。
功利性的旅遊年代,要政府或民間,去保留一個無法利用或難以接近的廢墟,似乎有點困難。更糟是,在某些官方態度上,廢墟等同危險建築或治安死角,甚至成為都市發展的空間浪費,於是發現一處迷人廢墟,意謂著廢墟即將消失。
就無以為名吧!讓熱鬧的歷史園區,成為大眾所好,讓隱幽的時光廢墟,就留在私密的心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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