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觀光客即將在七月份大舉來台,不能否認對台灣經濟有所助益,但是如果心態上只是一眛迎合中國觀光客,甚至成為所有開發的免責藉口,最後造就的結果,就是賺到短期利益,卻失去永續生機,中國觀光客成為黃禍,毀盡台灣自然的無盡綠意。
六月十七日,阿里山居民抗議阿里山BOT政策,深憂十九日阿里山鐵道交接財團,將是阿里山全面崩毀的開始。一百多人在深遠山林高聲抗議,但是只見林務局與財團不動如山,一副諸事已定、能奈我何的態勢,竟然將環評未過、契約未明等諸多違法失理事宜,輕描淡寫的宣稱將會和居民加強溝通。
是誰給林務局與財團這份猖狂!在全球環境危機之際,還能罔顧台灣自然保育,大開生態倒車。
我想到那群躲在背後的層層政府組織,以及支配所有開發思維的刨根式觀光思維。
阿里山的BOT,鐵道的移交只是首部曲,二部曲是鐵道沿線各廠站的土地開發,終曲就是整個森林遊樂區BOT出去,這才是全面破壞的開始,讓阿里山又得面臨不平靜的未來。阿里山的再度開發,完全是觀光倍增計劃下的產物,直接擺明就是要吸引中國觀光客,因此違反山林保育的思維,就是要在這個森林之心,大動土木蓋上巨大建築。
這樣的思維,從行政院、經發會、工程會、林務局、嘉義林管處一路支配政府各部門推動,透過BOT方式經營阿里山,達到觀光加倍的目的,於是明知阿里山開發危害甚巨,但是下從林管處、林務局主導,經發會、工程會推動,上到行政院、總統府默不吭聲,在一眛追求觀光極大化,毫無管制與反省的心態下,政府所有部門層層相護,國土保育的機制棄守,財團就敢大肆開發,無視所有呼籲保育的反對聲浪。
這是阿里山開發的問題根源,財團本來就會追求企業利益,當國有土地成為觀光市場,財團只怕來自政府的管控,以及法令的約束,一旦政府棄守應有的保育職責,財團根本就像失控的猛獸,在應該保育的國土上無盡肆虐。
阿里山頭,一百多人的抗議顯得無力,但是台灣的生態破壞,就只有阿里山頭?
政府部門在2001年提出的計畫,目標由原有每年二百多萬國外來台旅遊人次,倍增到2008年達到五百萬人次,但是推動幾年,始終無法達成目標,歐美及日本遊客並未顯著增加,於是將目光轉向中國市場,希望中國觀光客來台,能夠增加旅遊人次。這樣的思維主導政策,甚至成為2008年總統大選的一致政策。
在這波中國客來台的觀光潮中,重點旅遊地區就是台灣的山和海,無論是阿里山、日月潭或是太魯閣、金門、墾丁等地,都是積極規劃開發的地區。許多企業財團看準這波商機,個個早就轉投資卡位,想要進入這些地區,擴張企業勢力。問題是,這些重點觀光地區,幾乎所有都是國有地,法令管制嚴格,根本不容許財團染指,更別論挖山伐樹的大開發。
但是財團深知觀光倍增的政策,早成政府各部門的緊箍咒,尤其管理山林的農委會林務局,管理海濱的交通部觀光局,以及擁有六塊區域的內政部國家公園,更成為擔負政策成敗的一線單位。為了倍增計畫,每個單位提出不同的開發規劃,小從風景點的設立,大到整片土地BOT給財團,全台幾乎淪入一片開發潮中。
先不算待開發或正開發的旅遊觀光景點,光是已進行、準備進行的BOT、ROT、OT案,就可以列出下列一長串。
林務局所屬的,富源、阿里山賓館、阿里山三合一、觀霧、東眼山、棲蘭、明池、奧萬大、雙流、林田山、大雪山、馬鞍山、合歡山等等森林遊樂區的民間參與作業,以及墾丁大灣、台東杉原等地濱海防風林帶的開發BOT。
觀光局所屬的,沙崙、福隆、卯澳、七星潭、海洋世界渡假區、石梯坪、磯崎、大鵬灣、興達港、鯉魚潭、澎湖漁翁島、月鱧灣等地。
國家公園所屬的,陽明山菁山休憩區、玉山東埔溫泉休憩區、雪霸武陵觀光旅館開發,太魯閣布洛灣、天祥、墾丁關山、社頂聯勤、南灣等地。
在這些BOT計劃中,許多地區有管轄重疊的問題,民間參與的強度,小從開放販賣部的經營,大到整片土地交有財團開發建設。在這些BOT中,並非所有BOT都是不好,問題在於太多的區域,都有生態保育、國土保護的顧慮,但是政府失去分級規劃,不顧違反現行法令,或找著漏洞進行,就一意將這些地區BOT出去。
全台近乎瘋狂的觀光大開發,透過BOT的官商合謀,帶來什麼問題,一份立院96年度預算審查的文件,針對林務局的決議事項,透露不堪的秘密。
●「農委會林務局阿里山三合一委外經營案係為重大新增計畫,卻未於附屬單位預算之基金預算書中明列,違反預算法第9條、第34條及第49條規定;且依據行政院第2924次院會核定通過之「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」伍、策略之一、有效管理:劃設國土保育範圍,加以管理中之(一)管制國土開發利用行為,以維護健康的自然生態環境第12點:「高海拔山區、中海拔山區、低海拔山區、海岸地區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之公有土地,除都市計畫地區範圍保護區外之可供開發地區,不得新辦出租或放租。」,查林務局阿里山觀光旅館之設置,亦顯與上述方案相違背。故建議暫停本BOT案之執行,凍結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中阿里山登山鐵路修建更新支出4,200萬元,待林務局於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報告後,始得動支。」
●「為農委會林務局近幾年來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,賤租國土、低收權利金,造成基金收益不彰,有圖利私人之虞。例如,阿里山賓館30年開發權利金僅1,000萬元,平均每年33萬元,土地租金5,000坪每年僅2萬2,000元,價格之低,令人難以置信。又南投縣日月潭風景區的涵碧樓飯店,業者向林務局承租2公頃多的建地及林地,每年租金僅422萬餘元。其中,林地每公頃年租額1,457元,該公司現承租之1.8349公頃(相當5,550坪)林地,租金2,673元,平均每年每坪地租金0.48元;建地0.2739公頃(相當829坪),租金422萬元,也就是每年每坪5,000元。422萬元的年租金,平均1天只要1萬1,560元。比涵碧樓所出租1間房間最便宜的1萬5,500元還便宜。為釐清相關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之確實情形,杜絕違法圖利,爰要求林務局就前述2案向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。」
資料來源,立法院預審決議
http://209.85.175.104/search?q=cache:11bWNEBLKXEJ:www.coa.gov.tw/files/web_articles_files/13101/11244.doc+%E6%A3%AE%E6%9E%97%E9%81%8A%E6%A8%82%E5%8D%80+bot&hl=zh-TW&ct=clnk&cd=206&gl=tw
在上述的條文中,可以看見林務局如何違反法令,一意孤行將阿里山BOT出去,財團能夠有恃無恐,就是因為背後的林務局嚴重失職,更有行政組織官官相護的問題,下屬機構違法,上屬機構難逃責難。另外,政府總是為BOT美其名,可以增加財政收入,但是從阿里山賓館、涵碧樓的例子,可以看出低到匪夷所思的租金,只是創造財團的鉅額利益,並沒有因BOT增加全民利益。
許多學者不斷歌頌BOT,認為那是改善觀光區經營的便捷途徑,但是民營化不是財團化,它可以接合社區經營,讓在地人經營自己的故鄉,效率化更不是財團化,它可以投過懲處獎勵、觀念溝通,進行公務部門的改造,就像工程會提出的滾動式BOT推動組織,所有公務人員在獎金與競賽下,就像販賣國土的業務員,推動BOT就極有效率。
在整個國土觀光開發潮中,必須直指為害最烈就是林務局,因為國家公園有法令嚴綁,許多BOT案無疾而終,甚至進行陽明山菁山溫泉區建築進行拆除動作,觀光局因為管轄多為海濱,許多BOT案有土地徵收以及居民抗議的問題,動作始終不敢太大。唯獨林務局,BOT區域最多,每個地區都有保育爭議,但是手段也最瞞頇,不管全民抗議、立院決議,一副山中無人,天高皇帝遠的模樣,不斷將珍貴國土BOT出去。
大力推行BOT,林務局不遺餘力,更諷刺的是,明知山林BOT造成生態破壞,還用言詞加以修飾,現任顏仁德局長在林務局六十年慶時的文章,寫出最荒謬的笑話。
「國家森林遊樂區轉型為自然教育中心,依生態承載量,發揮環境教育功能。結合「國家步道」、「生態展示館」、「林業文化園區」與「社區林業」,推展森林生態旅遊。此外,運用民間力量,採行OT、ROT及BOT經營。」
原文出處,林務局季刊
http://www.forest.gov.tw/public/Attachment/62161574171.pdf
在整篇文中,不敢談到主力推動的BOT,唯獨在這一段結合自然教育中心、國家步道、生態展示館、林業文化園區等等保育觀念,提到BOT,好笑是BOT全部都是去蓋旅館,那個財團想要經營自然教育中心、國家步道、生態展示館、林業文化園區。這種遮遮掩掩的說法,只能說敢做不敢說,林務局的荒唐模樣。
為了中國客來台,台灣進入史上新一波的觀光景點大開發,所有政府部門、每個參與財團,都將中國客觀光經濟當成太上指令,無視法令、無視抗議,用殘害生態的方式,擠出台灣最珍貴的經濟利益,更有太多民眾,認為反BOT就是反經濟,卻沒想過如何讓山林保育,才是長長久久的永續經濟。
回到觀光倍增的源頭,太多歐美、日本人士就是喜歡台灣山林的原始自然,才會進入台灣觀光,國內這十多年,推動生態旅遊,也漸漸改變民眾觀念,與國際接軌,開始領略台灣生態的美好。那麼,何必為了中國客前來,讓所有累積的成果,落入毀壞的深淵。
中國客來台,當然歡迎,但是應該照著台灣的玩法,而不是一眛的富豪團住五星旅館,破壞破壞原始山林,讓中國觀光客像黃禍一般,人還沒到,政府和財團就聯手自毀生態。
阿里山百餘人抗議,呼聲微薄,但是環島觀看這樣國土保育的呼聲,並非只有阿里山一處,也許是該讓關心BOT造成破壞的全民串聯,一次上街讓政府說個清楚,在觀光與保育之間,那條界線何在?在熱烈歡迎中國客來台觀光之後,台灣的生態安全線該訂在那裡?
一切荒謬!拼經濟當然好,但是沒人為了賺錢,會把保命的生態香火拿出去賣!
台灣窮,也要窮的能夠生存,不要中國客來,肥了財團,人民賺不到半毛,還得擔心生態破壞後的危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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