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新媒體時代,大眾媒體加上網路媒體的共伴效應,已經足夠殺死所有生靈,無論是先有大眾媒體的議題設定,網路媒體的讚聲關注,或是先有網路媒體的優勢意見,大眾媒體的擴大渲染,二者之間的相互增強,讓所謂沈默螺旋的時程極度壓縮,有如火山效應一般,猛然爆發。
媒體關注一個議題,集中報導,未必是壞事,也不必看媒體一窩蜂就掄棒打媒體,媒體的問題不是一窩蜂,而是一窩蜂之下,弱智避事的淺盤化報導。
犯錯的事自當譴責,但是譴責除了理性的追求真相,還原事實,還給被害者應有的公道,也該尊重加害者的司法人權,更重要是每一件眾所關心之事,如何成為一個警惕,讓社會學習到避免悲情再度發生。
Makiyo事件,追尋事實真相,算是媒體責任,但是刑案報導有其規範,發現事實拆穿謊言,值得嘉許,但是道聽途說捕風捉影,就是污衊。更糟是沒有新事實,就開始模擬演出,推論案情,完全進入到決不專業的媒體公審。
這也是媒體常被指責的獵巫,抓到穿黑衣行止怪異的女子,就是數落罪狀,送上火刑台。
這樣集體氣氛下的獵巫,只是弱智避事媒體的貪婪,以人氣衝高收視,或為節目尋找話題,累積大量的社會情緒,只是轉做廣告收入。
那麼,糟透的媒體,引發不耐煩的眾怒,要它收斂噤聲,就是完美終結。那絕對是錯誤,因為玩久了,媒體會找新的議題,然後再如法泡製一次,在一次又一次社會公憤與怨怒媒體中,獲取一次又一次的利益。
媒體始終是贏家,社會情緒是輸家。
Makiyo事件,事件本身是個刑案,有其必須釐清的真相,但是更重要是事件所圍繞的次文化現像,有關演藝圈、影劇新聞、話題節目、夜店文化、飲酒文化,甚至計程車的工時與職業安全,都是可以深入探討之事。也就是讓事件中,從人物的指責,進入結構的批判,套句犯罪學的說法,瞭解什麼樣的結構,生成如次犯罪,甚至讓被害者面臨險境。
同樣的,留日男學生刺殺二名女學生的刑案,在眾聲韃乏之下,不該終止於父親悲傷的背影,然後一片哀傷溫馨告終。而是該釐清犯罪事實,瞭解加害者的心思,亡羊補牢的補強社會協助的不足,或是面對受害家庭,如何進行關懷安慰,走出難以平復的心靈,讓如此悲劇不要再發生。
媒體的集中化報導,不全然是壞事,問題是如何深化,讓平日漠不關心或有所忽略的閱聽人,真正能從事件本身,學習到一些事,讓媒體扮演一個思考的工具。
很多事,不該因正義就變得八股,次文化有其社會意義,如果不侵害他人是基本人權邏輯,那麼Makiyo事件在大眾媒體加網路媒體的共伴效應,確實吸收了社會大眾的目光,不只長期關心社會的人士,甚至平常不看新聞青少年,都聚積到媒體之前,關心事件的發展,此時是一個很好的溝通與思考時刻,至少讓人們明瞭,發生了什麼事,為什麼會發生,甚至應該如何避免發生。
平常電影電視中,太多懲兇鬥狠踹不死人的場景,今日Makiyo事件,無異一個很好法學教育時刻,讓學影視耍帥的兄弟氣群體,瞭解現實上耍狠的一腳,要付出多大代價。
那麼,別只罵媒體一窩蜂,給它賺錢下台的機會,而是必須嚴厲要求媒體作出深入的報導,對於社會、文化結構的分析批判,甚至對於媒體新聞綜藝化,節目低俗化的自我批判。千萬別讓媒體挖根,發現挖到自家牆角下,眼見苗頭不對,再爆有損影視利益,然後就順應著眾怒一窩蜂現象,草草收場,關門算錢,伺機等待下一場風暴再起。
切記!對於弱智避事的媒體,要它不報很容易,反正有別的議題可炒作,要它深入報導才是困難,那意味著要花時間,培養好記者,這對媒體才是考驗。
別怕媒體一窩蜂,社會事、政治事、環境事,一窩蜂最好,重點是不要媒體教我們仇恨、憤怒、無疾而終,而是要媒體深入報導,提供社會一個思考、論辯的空間,瞭接問題所在,避免一再的悲情發生。
如果可以,未來就發動反爛媒體報導社群,針對一窩蜂,看看那家媒體灑狗血、不長進,只教人恨,不思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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