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為水歡。為水慌—台日水利兩樣情★(2011)


10月6日,彰化溪洲、埤頭、二林等地數百位居民,來到行政院前抗議,拒絕中科四期調度農業用水,自救會成員吳音寧表示,政府不顧彰南地區農業用水缺水率已經超過4成,還搶水提供中科,並且整個調水計畫規避環評,至今各單位互推皮球,沒人願意對調水工程負責,如同一個無主的黑工程。


在抗議現場,農陣詹順貴律師提出警告,在中科四期環評書中,從刺仔埤圳每日取水是6.6萬噸,但是設計的取水量竟然是47萬噸。換句話說,一旦輸水管線建設完成,以後要取多少水,根本就是予取予求,根本不管農民需求。

農陣徐世榮教授以早期二林農民抗爭為例,說明當時民間調侃「天下第一憨,種甘蔗給(製糖)會社榨。」,到現今農業搶水年代,「天下第一憨,搶水給工業用。」,說明現今政府傷農的不智舉動。

在今年八月,反中科搶水團體已在彰化縣莿仔埤圳源頭,發動上千人的護水抗爭,強烈拒絕政府搶水提供工業,漠視農民生計的心態,但是依舊未獲政府重視。

在台灣,爭水成為一種民間悲情,但是在日本,用水卻是另一種光景。

在日本各大城市的歷史博物館中,表述建城的歷史,都會陳列一張古地圖,地圖多數製作在幕府時代,年代從三百年到一百年間都有,其中繪製有城町、河流,以及農地。每張地圖彰顯的是,一個城市如何從水源開拓,發展到現今的樣貌,說明人民與水源的密切關係。

如果把這些上百年的老地圖,當成純欣賞的歷史文件,那可就是大錯特錯,因為這些繪製水源分佈的古地圖,到現今規範著日本的水權分配。

日本水權歸於國有,但是實際在水權分配上,中央尊重地方的決定,但是在地方卻是依循「習慣水權」的規範。所謂「習慣水權」就是古地圖上那些數百年前即已分配的水稻灌溉區。換句話說,水權的優先分配,是以舊用戶為主,晚今興起的城市或工業用水,都必須以不對原用戶產生干擾,才能取的水權。

這也成就日本農業區完整的面貌,因為新興工業想立足農業區,必須有辦法開發水源,想從農業搶水,破壞「習慣水權」,根本不太容易。甚至在日本河川法中,禁止水權買賣,甚至不能以補償方式對農民調水。

古早訂下來的水資源分配,主導日本水利運用,就算已成工業大國,許多地區也有開發現象,但是務農的地區,能夠保持完整農地,農民水權能獲保障。

但是,在日本農村用水,已經不只灌溉農作的思維,因為在推動觀光下,許多農村,甚至城市,都發現河流與水圳的重要,因為它不只是城市、鄉鎮的輸水管線,更是重要的文化景觀。

在日本推動發展觀光,河流、水圳成為重點,無論河畔櫻花,或是生活水圳,日本社區不可能讓河道無水或水圳枯竭,因為那是社區生財的工具,誰敢搶水毀滅一個社區。

反觀台灣,不知尊重古老留下的農業水權,還在進行工業與農業的搶水大戰,甚至忽視在灌溉之外,充沛的水源進入農村渠道,都可能幫助農村在農作之外,發展出水圳村落的觀光意象。

愚民式的壓榨,讓台灣農村疲憊奔波在農業用水的確保上,卑微的讓水圳只成輸水管線,非灌溉期像條乾枯的水溝,卻遺忘有權力要求讓水圳活水,開創農村的不同願景。

為水歡,為水慌,台日水利兩樣情。

建國百年前夕,當農民為最基本的水權走上街頭,一副被派出面接受陳情的官員,那種不願溝通、快速逃離的窘態,就可以瞭解我們的百年政府,已經腐朽到什麼程度!

爭水權!全台農村都該站出來。不只為了灌溉,更該為了古老時水圳不乾,活水農村的美麗意象。

看看日本,想想台灣,人家為水歡歌,我們為水悲傷。

《河川法》禁止水的买卖,甚至不允许对农民的调水进行补偿

1603年到1867年漫长的德川幕府封建统治时期,众多的水稻灌溉体系纷纷建立起来

只要新的用户不对原有用户产生干扰,一般用水权利会顺利取得,换言之,原有的用户享受用水优先权。

分類:開發, 水環境標籤: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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